內地游客澳門打導游續:澳門檢察院批示立案跟進
時間:2011-03-18 00:00:00 來源:黃山中鐵旅游
據《澳門日報》報道,澳門檢察院15日收到海關就前日內地旅客涉毆打澳門本地導游的檢舉書,經研究認為事件涉普通傷人罪,故正式批示立案跟進。澳門保安司司長張國華重申,事件中海關已按照法律規定處理。案件偵訊將會在檢察院的領導下繼續進行。
案件交還海關處理
澳門檢察院15發出新聞稿稱,前日外港碼頭發生的多名內地旅客涉嫌毆打澳門導游事件,昨日上午海關已將案件刑事檢舉函交檢察院。由于案件沒有拘留任何人士,故案件不能實時移送法院以簡易訴訟程序審理。承辦檢察官經研究海關移送的有關資料后,認為此事已涉嫌普通傷人罪,故已批示立案,并將案件送回海關,要求及時進行必要措施,包括訊問涉嫌傷人的內地旅客、詢問被害人及獲取對受害人傷勢作出的法醫鑒定等。目前案件已交還海關處理。
張國華稱依法處理
張國華指出,由于事發在外港碼頭內,屬海關職責管轄范圍,故碼頭海關站值日室在接報后實時介入,將一干涉事人帶返依法偵訊。
事件中懷疑有涉事人涉嫌違反刑法典中的“普通傷害身體完整性”。另外,由于并非現行罪,故海關按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,制作了檢舉書以便送交檢察院處理,并安排傷者到醫院驗傷。按照法律,執法部門無權扣留相關人士。
警局無接禁離境令
張國華重申,執法部門必須嚴格依法執行工作,在上述事件中,海關已按照法律規定處理。另外,法治社會必須遵守法律,并從法律途徑、依照法律程序解決問題。由于案件涉及內地人士,故保安當局亦會透過現行機制通知內地公安部門。另一方面,案件的偵訊將會在檢察院的領導下繼續進行。
澳門治安警察局亦回應稱,由于該局無收到司法機關的禁止離境的強制措施的命令,亦沒有禁止離境的法理,故該局無權禁止有關人士離境。
案件交還海關處理
澳門檢察院15發出新聞稿稱,前日外港碼頭發生的多名內地旅客涉嫌毆打澳門導游事件,昨日上午海關已將案件刑事檢舉函交檢察院。由于案件沒有拘留任何人士,故案件不能實時移送法院以簡易訴訟程序審理。承辦檢察官經研究海關移送的有關資料后,認為此事已涉嫌普通傷人罪,故已批示立案,并將案件送回海關,要求及時進行必要措施,包括訊問涉嫌傷人的內地旅客、詢問被害人及獲取對受害人傷勢作出的法醫鑒定等。目前案件已交還海關處理。
張國華稱依法處理
張國華指出,由于事發在外港碼頭內,屬海關職責管轄范圍,故碼頭海關站值日室在接報后實時介入,將一干涉事人帶返依法偵訊。
事件中懷疑有涉事人涉嫌違反刑法典中的“普通傷害身體完整性”。另外,由于并非現行罪,故海關按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,制作了檢舉書以便送交檢察院處理,并安排傷者到醫院驗傷。按照法律,執法部門無權扣留相關人士。
警局無接禁離境令
張國華重申,執法部門必須嚴格依法執行工作,在上述事件中,海關已按照法律規定處理。另外,法治社會必須遵守法律,并從法律途徑、依照法律程序解決問題。由于案件涉及內地人士,故保安當局亦會透過現行機制通知內地公安部門。另一方面,案件的偵訊將會在檢察院的領導下繼續進行。
澳門治安警察局亦回應稱,由于該局無收到司法機關的禁止離境的強制措施的命令,亦沒有禁止離境的法理,故該局無權禁止有關人士離境。